各基层分会:
根据省、市总工会关于困难职工救助、帮扶的有关要求,为切实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,校工会将在“春节”前对我校困难职工进行救助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救助对象
(一)职工家庭成员身患严重疾病或致残,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。
(二)遭受各类灾害、重大意外事故等,造成职工生活特别困难的。
(三)因家庭生活困难造成子女失、辍学的。
(四)其他特殊困难需要提供帮助的。
二、实施办法
(一)各基层分会要高度重视困难职工救助工作,加强对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申报条件、程序和要求的宣传,组织开展困难职工情况调查,全面掌握困难职工状况。严格标准,认真把关。做到不虚报、不瞒报、不漏报,使最需要救助的困难职工及时得到帮扶救助。救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分会会员总数的2%。
(二)困难职工要如实填报《南阳医专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》,并由工会小组长及分会主席依据条件签署意见后,于2018年1月24日前将有关书面材料交校工会。
附件: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
南阳医专工会委员会
2018年1月17日